问题 | 借款人死亡合同终止怎么办 |
释义 | 借款人死亡合同可能终止,具体需要视情况而定,对于纯属财产性质的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的,不应影响合同的效力。但具有人身依附性的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合同效力自然终止。 一、委托合同终止有什么原因 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 1、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双方享有任意终止权,可以任意终止合同; 2、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性质不适合终止外,委托合同终止。 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包括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一般原因是指一般合同所通存的终止原因。如委托事务处理完毕、委托合同履行已经不可能、委托合同的存续期间届满等;特殊原因是指导致委托合同终止特有的原因。 二、死亡前的协议书有效吗 一方当事人死亡前只要意识清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经过他本人的自愿的意思表示而签订的纯财产性合同的,在其死亡后也有效。但具有人身依附性的合同,在其死亡后,合同效力自然终止。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保险合同终止与保险合同解除的区别是什么? 1、直接原因不同 保险合同终止的直接原因是合同的期限届满、履行完毕、主体一方死亡或消灭等法定或约定事由的发生;保险合同的解除虽然也需要某些法定或约定事由,但解除合同的直接原因是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2、履行程度和效力不同 保险合同的终止通常是合同期限届满或履行完毕,此时保险合同也随之而终止,所以也叫自然终止;保险合同解除时,原有合同并未履行完毕,期限也未届满,而是将正在生效的保险合同提前终止其效力。3.法律后果不同保险合同终止后,原合同权利义务归于消灭,不存在溯及既往的问题;保险合同的解除是提前终止合同,存在解除合同的效力是否溯及既往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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