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市新生儿户口办理流程 |
释义 | 深圳市新生儿户口办理流程: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5、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新婴儿上户口需要的材料如下: 1、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 3、夫妻双方结婚证; 4、凡是婚内新生儿申报户口超过出生时间一年的,除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出具婴儿母亲生产时所在医院分娩证明或者病例档案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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