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现在电子眼必须30天内处理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电子眼抓拍的违章不一定必须要30天内处理,但是一般需要在其限定期限内处理,若无处理期限的,一般只要在年检前去缴款就行。电子眼又称做是“电子警察”,通过摄像头对机动车闯红灯、逆行、超速、越线行驶、违例停靠等违章行为,实现全天候监视,捕捉车辆违章图文信息,并根据违章信息进行事后处理。一般来说这样的违章是没有处理期限的,只要在年检到来之前去缴款就行,但是需要提醒车主的是如果电子眼抓拍之后,车主收到了有规定处理时限的违章罚单,那么就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去交罚款。基本上只要不是一次性12分的就都可以在车辆审验之前处理即可交警短信通知30日内处理是怕车主对违章存在异议,以便申诉,毕竟违章视频最多只保存3个月,并且由于保存视频的硬盘擦写次数多了就容易出错,所以会要求30日内去处理违章,以便申诉时查看违章时的视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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