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不服信访处理结果能否提起行政诉讼,需要看信访机构就信访事项作出处理意见等行为的性质,即是否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如果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所请求履行的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明显不属于行政机关权限范围的,是可以裁定驳回起诉的。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三条 原告请求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依法履行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等给付义务,原告未先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所请求履行的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明显不属于行政机关权限范围的,可以裁定驳回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