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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间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释义
    据了解,民间借贷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也不是所有的民间借贷合同都能具有法律效力。
    首先,国家法律明确规定,借款利率超过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的四倍以上,视为高利贷,且不受法律保护,那么,也就是说,大家在民间签署借贷合同的时候,要看清借款利率,同时也要先了解当地银行的基准利率!
    其次,民间借贷合同不能为了谋取个人利益而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众利益。在这里,没有明确的说明哪些合同条款是不对的,所以请借款人在签订合同是,最好到当地律师事务所咨询。
    再次,一方以欺诈、胁迫等非法手段,使对方在违背自己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了借款合同。
    一、民间借贷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与银行借款合同相比,民间借贷合同主要有如下特征:
    (一)民间借贷合同的主体仅限于自然人之间或自然人与企业(其他组织)之间
    民间借贷以自然人之间的借贷为主,但不仅限于自然人之间的借贷。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民间的经济往来日益频繁,民间借贷一般来说数额不会太大,相互间也往往有着一定的信赖和帮助关系,手续也比较简便,有利于公民的生活和生产,所以除了个人之间的借贷以外,个人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也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
    (二)民间借贷合同可以为有偿合同,也可以为无偿合同
    与银行借款合同为有偿合同不同,民间借贷合同可以为有偿,也可以为无偿,这一点完全取决于当事人之间的自由约定。这是因为民间借贷合同往往是自然人之间的互相帮助性质的合同,出借人一般并不强调通过借贷给他人以获得利息,所以民间借贷合同可以为无偿合同。如当事人之间对借贷约定有利息的,则这种借贷合同就是有偿的。不过有偿民间借贷合同的利息也不能完全随意约定,法律对此也有一定限制。
    (三)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一般为实践合同
    银行借贷合同一般属于诺成性合同,而目前司法实践中普遍认为民间借贷较多地发生在自然人之间,且大多是基于一定的帮助关系,无息的情况居多,借贷的形式也比较简单,因此对于个人之间的借贷合同,应自出借人提供借款时生效,也就是只要出借人给了借款人钱就表示借贷关系发生。而自然人与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合同,原则上应根据有偿与否而定。当然,如出借人口头承诺之后,因恶意而不交付出借物,或其承诺本身即含有欺诈、戏弄借款人之意,给借款人因相信合同可得实现而造成的损失,出借人仍应负缔约上过失责任。
    (四)民间借贷合同为非要式合同
    民间借贷合同常具互助性质,当事人之间一般也有足够的信任关系,所以法律一般不要求其一律采用书面形式或其他特殊形式。无论是有偿还是无偿的民间借贷,都不必要求一定的形式。因为合同的本质在于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只要双方具有充分的信任关系,当事人并未提出订立书面合同的,就应当尊重当事人的自愿。银行借款合同涉及到银行管理方面需要书面合同等作为账目依据,银行本身款项主要来自公众存款负有一定社会义务,所以需要特别规制。
    二、哪些情况会导致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在下列情形下,个人之间的民间借款合同无效:
    1、借贷一方或双方的主体不合格;
    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借贷合同,并且损害了国家利益的;
    3、借贷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4、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如借款给别人去赌博或贩毒的;如果贷款人明知借款用途是非法活动而提供借款的,该借款合同无效,双方还将受民事制裁;
    5、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6、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在下列情形下,个人与企业之间的民间借款合同无效:
    1、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2、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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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6 20:3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