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外地人员想要办理西安市居住证的,应当持本人的身份证、近期照片、劳动合同或租房合同等证明材料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 法律依据:《西安市居住证管理实施办法》 第七条 申领居住证,本人或代办人须持申领人的居民身份证、近期照片以及合法稳定就业,或者合法稳定住所,或者连续就读等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第九条 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证签发日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证签注。 申报居住证签注,本人或代办人须提交居住证持有人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以及合法稳定就业,或者合法稳定住所,或者连续就读等证明材料。 逾期未办理签注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之日起连续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