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步骤一:首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待单位对购房情况进行初审后,出具加盖了单位印鉴的市职工购建房提取 个人住房公积金 申请表。步骤二:持购建房提取申请表、身份证明及相关的购房证明资料到 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办理提取审核。步骤三: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由单位开具转账支票到公积金缴纳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