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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保账户怎么转移
释义
    

法律主观:
    


    我们知道 职工医疗保险 可按规定随同转移至新单位继续参保。首先要在原参保地办理医疗保险关系注销手续,然后由本人向市社保中心提出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凭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合)凭证》以及原参保地医疗保险缴费凭证,填写《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市社保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医疗保险转移流程如下: 1、参保人员在跨统筹区就业前,参保单位或人员携带到转出地办理终止医保参保手续;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单位参加医保后,携带规定资料前往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医疗保。只需要拿到原单位开具的 解除劳动合同书 ,交到新单位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就会为您办理相关手续。 2、转出地出具异地参保凭证,并办理转出手续。《 社会保险法 》第七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法律客观:
    


    《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
    第四条
    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前,参保人员或其所在用人单位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经办机构办理中止参保手续,并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开具参保(合)凭证。
    转出地经办机构应核实参保人在本地的缴费年限和缴费情况,核算个人账户资金,生成并出具参保(合)凭证;
    对有欠费的参保人员,告知欠费情况并提醒其及时补缴。
    转出地经办机构应保留其参保信息,以备核查。参保人遗失参保(合)凭证,转出地经办机构应予补办。
    《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
    第五条
    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后,按规定参加转入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或其新就业的用人单位向转入地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并提供参保(合)凭证,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并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
    第四条
    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前,参保人员或其所在用人单位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经办机构办理中止参保手续,并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开具参保(合)凭证。
    转出地经办机构应核实参保人在本地的缴费年限和缴费情况,核算个人账户资金,生成并出具参保(合)凭证;
    对有欠费的参保人员,告知欠费情况并提醒其及时补缴。
    转出地经办机构应保留其参保信息,以备核查。参保人遗失参保(合)凭证,转出地经办机构应予补办。
    《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
    第五条
    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后,按规定参加转入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或其新就业的用人单位向转入地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并提供参保(合)凭证,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并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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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9:1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