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结合2019年农民集中居住项目推广,受疫情影响,2020年各镇农民集中居住项目时间节点进行调整,老港外,其余各镇暂以 2020年9月下旬为签约截止时间(其中川沙截止2020.7月,合庆截止2020.9月),具体分为五阶段:除外 第一阶段:3;3月下旬至4月中旬;是开车准备阶段; 第二阶段,从4月中旬到5月初; 第三阶段;0年5月初至6月初;是方案编制和评估阶段; 第四阶段,从5月初至6月底,是人口鉴定评估的公示阶段; 第五阶段,7-9月,是项目签约阶段(根据房源进度分批配房,分批签约)。其中老港800户农民争取11月份开始签约。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