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诉讼的专门机关包括什么呢 |
释义 | 法律分析:刑事诉讼中的国家专门机关主要有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军队保卫部门和监狱。公安机关是广义的公安,除了公安机关还包括其他的侦查机关即国安、监狱、军队保卫部门和海关缉私部门。公安机关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公安机关的上下级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在刑诉中检察机关既是公诉机关又是监督机关。检察机关上下级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唯一有权审理和判决有罪的专门机关。法院是相对独立的是指导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这些机关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各司其职。在刑事诉讼活动的每个阶段行使不同的权力,并在诉讼活动中承担一定的职能,来保证诉讼活动有序的高效的进行。这些专门机关行使着各自的职权但共同保障着国家的安全和社会的公共安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第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第八条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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