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权利质权不属于法定担保物权。担保物权包括留置权,抵押权和质权,其中只有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 1、质权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移转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也叫质押; 2、质权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动产质权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3、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4、出质人也可以将法律规定可以转让的股权、仓单、提单等财产权利出质,这时质权称为权利质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