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办理委托公证申请人需提交如下证件和材料: 1、公民个人办理委托书公证的,应当提交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法人委托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办理卖房事宜,委托人应提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继承权公证的,应提交有关继承权的证明); 3、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明; 4、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 二、委托书应包括如下内容: 1、委托人与受托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和家庭住址;) 2、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 3、委托的原因; 4、委托的权限(委托权限要明确、具体); 5、委托期限; 6、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7、其他应当明确的内容。委托书需要公证吗? 委托书是否需要公证,需要视情况而定: 1、一般个人委托书并不需要进行公证; 2、但是在涉外委托中,都会要求出具使领馆的公证文书。有些银行或者政府部门业务需要提供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公证文书的证明力更强。需要公证授权委托的可以去公证处办理。因此,个人事件中,是否公证并非有效的必要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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