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有资产租赁期限分为短期租赁和长期租赁原则上为三年最长不得超过五年。对短期使用或用于修建临时建筑物的土地应实行短期租赁短期租赁年限一般不超过5年。 关于延长国有资产租赁期的申报 关于延长国有资产租赁期的申报:商业用途国有资产首次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五年(含五年)特殊情况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八年。 国有土地租赁合同期限最长是几年 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年限最高是二十年。根据《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该内容由 崔玙珠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