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新购的摩托车必须是在国家现行发布的车辆产品公告之列。 二、在办理牌照之前,应携带发票、合格证及本人身份证到国税局办理车辆购置附加税,并到保险公司办理机动车第三责任强制保险。 三、到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办证大厅办理牌照。 所需手续是:购车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车发票、车辆购置附加税及机动车第三责任强制保险的原始凭证。 四、新购摩托车的合格证原件及发动机号、车架号拓印件、将新购摩托车骑至交警大队院内接受照相和查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十一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丢失或者损毁,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与机动车登记档案核实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补发。 第十二条 税务部门、保险机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办公场所集中办理与机动车有关的税费缴纳、保险合同订立等事项。 第十三条 机动车号牌应当悬挂在车前、车后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拖拉机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应当喷涂放大的牌号,字样应当端正并保持清晰。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 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的,不得影响安全驾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