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那现在廉租房能买卖吗? |
释义 | 廉租房不能买卖,只能租赁。根据《廉租房保障办法》,廉租房采取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发放租赁补贴增强低收入家庭的承租能力。实物配租的房租按照政府定价标准确定。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得转借、转租或改变用途,违反规定将面临退房和相应处罚。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标准、住房困难标准以及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由市、县政府每年公布一次。 法律分析 一、那现在廉租房能买卖吗? 廉租房不可以买卖不可以购买,中国的廉租房只租不售。 根据《廉租房保障办法》: 第五条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等相结合。货币补贴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由其自行承租住房。 实物配租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住房,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 实施廉租住房保障,主要通过发放租赁补贴,增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承租住房的能力。廉租住房紧缺的城市,应当通过新建和收购等方式,增加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房源。 二、廉租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根据《廉租房保障办法》: 第八条采取实物配租方式的,配租面积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现住房面积与保障面积标准的差额。 实物配租的住房租金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实物配租住房的租金,按照配租面积和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确定。有条件的地区,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可以免收实物配租住房中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内的租金。 第二十五条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得将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违反前款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 (一)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的; (二)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的。 第二十六条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未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未退回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采取调整租金等方式处理。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拒绝接受前款规定的处理方式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者具体实施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标准、住房困难标准等以及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实行动态管理,由市、县人民政府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十九条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并给予警告。 结语 廉租房不可买卖,只能租赁。根据《廉租房保障办法》,廉租住房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的方式。货币补贴是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补贴,实物配租是提供住房并按规定标准收取租金。廉租住房保障主要通过发放补贴和增加实物配租房源来增强低收入家庭的承租能力。违反规定的住房困难家庭将面临退房等处理。收入标准、困难标准和保障面积标准实行动态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五十三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让、抵押、质押、投资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的,出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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