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后法院一直联系不上对方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起诉后法院一直联系不上对方怎么处理 1、起诉后法院一直联系不上对方处理方式如下: (1)如果起诉至法院联系不到对方的,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通知对方诉讼信息、开庭时间等; (2)如果开庭后,对方没有到庭的,人民法院会通过传票传唤对方,若是对方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会作缺席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二、起诉需要什么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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