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经私下和解原告却不撤诉 |
释义 | 民事纠纷调解之后,原告却不撤诉,案件需要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在民间借贷案件审理过程中,经常会存在双方私下达成了某种和解或者原告因个人原因需要撤诉的情形,但是事后可能和解未能达成或者原告需要再次起诉,那么原告在撤诉之后还能够起诉么。 一: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撤诉具有以下法律后果: (1)原告起诉后在民事诉状送达被告前撤诉的视为没有提起诉讼,不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 (2)原告享有再次起诉权。即原告撤诉后,在诉讼时效内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3)撤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因此,撤诉之后,原告还是可以再次起诉的,但是要关注诉讼时效,以免因撤诉导致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了胜诉权。同时要注意,撤诉的案子诉讼费虽然减半收费,但是全部由原告承担,无形中增加了诉讼成本。 二: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不论是当事人申请撤诉还是按撤诉处理的,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达成解调协议后,法院有没有给双方调解书(盖法院公章的),如果有,对方不履行,持调解书直接到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没出调解书,只是自行达成协议,也没撤诉,那可以要求二审法院判决。如果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权,双方的纠纷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杨某的起诉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属于法院应该立案受理的案件范围。而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是指法院对于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如果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人民法院不应受理而已经立案受理,故从程序上对原告的起诉予以驳回的司法拒绝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第一百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需要进行巡回审理,就地办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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