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过期最晚多久补办 |
释义 | 身份证过期最晚30日补办。 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法律同时规定,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 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办理地点如下: 1、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2、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 办理材料申领人原《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如果是集体户,请带户口登记活页)或《居住证》。身份证过期补办需要材料如下: 1、要提供的材料:户口本、三张近期一寸居民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片背景为白色身份证; 2、带着以上材料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领居民身份证申请,并交10元证件工本费,遗失补领居民身份证要交20元证件工本费; 3、公安机关要从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起的60天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居住在境内的中国公民,为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居住在境内的16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为户口簿。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为军人身份证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为武装警察身份证件。香港、澳门居民,为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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