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因紧急避险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如果紧急避险行为是因他人引发险情导致,由引发险情的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如果是因自然原因导致的,避险人虽然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但应给与适当补偿;如果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导致损害的,应由避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