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撤回上诉。在上一级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期间,如果因为个人或他人原因要求撤回诉讼,是可以的。撤诉作为诉讼当事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应当贯穿整个诉讼阶段的始终。只要在法院的裁判文书发生效力之前,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都是对其享有的权利进行处置的表现,所以对二审程序中上诉人的撤诉申请法院应予准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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