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三亚市公租房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
 2、申请人及配偶在三亚市无住房或未租住公房;
 3、两人(含)以上家庭申请的,家庭收入符合三亚市人民政府划定的中等或中等以下收入线标准;单身人士申请的,上年度可支配收入在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以下;
 4、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除了具备第1、2、3项规定的条件外,还需连续在三亚市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申请之日起往前推算6个月);
 5、外地来三亚的灵活就业人员或个体工商户,除了具备第1、2、3项规定的条件外,还需连续在三亚市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