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内外账可以举报吗 |
释义 | 可以。可以向县级财政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举报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国家财政部和档案局对不同的财务资料应当保存时间有严格的规定。这种情况妨碍了国家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且涉嫌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司做内外账不违法,前提是企业向外部提供的会计信息必须是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出来的会计成果。企业“内帐”是服务于企业管理层,而企业“外账”是服务于投资者及其满足外部使用会计信息者的要求,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 外账也就是企业对外开放的账,可以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像税务、工商、银行等部门。外账是根据会计制度及税法规定做的,每张凭证都是真实、合理、合法的发票账。也有些企业的外账经过会计的人工灵活处理,少做收入,多做成本与支出,做成假账,达到少交税款目的,因为外账是纳税申报的依据,税务局是凭此账来收税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九条 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三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也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第四十三条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其中的会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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