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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齐齐哈尔交通规划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1、完成民航路跨线桥及民航东路道路建设,加强铁锋区铁路两侧区域道路衔接。
    2、完成11条巷道建设,打通城市微循环。
    3、加快新立街、飞鹤路、海河路等3条道路建设,完善城市南部路网结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工程、城市交通改善工程、宜居工程、城市环境整治工程、社会事业提升工程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一、深入开展路网优化行动 打通一批道路微循环,加快城市路网建设,进一步完善步行系统。1.完成民航路跨线桥及民航东路道路建设,加强铁锋区铁路两侧区域道路衔接。2.完成11条巷道建设,打通城市微循环。3.加快新立街、飞鹤路、海河路等3条道路建设,完善城市南部路网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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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4:5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