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我们签的合同是兼职合同但是我们工作超出4小时?
释义
    兼职合同属于劳动合同,兼职是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可以签订劳动合同或口头协议,任何一方都可随时终止用工,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六十九、七十一条。
    法律分析
    兼职合同属于劳动合同。兼职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并且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拓展延伸
    兼职合同是否违反了工作时间限制?
    根据提供的信息,兼职合同是否违反了工作时间限制取决于具体合同条款和双方的约定。如果合同明确规定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而实际工作时间超出了这一限制,那么可以认为兼职合同违反了工作时间限制。在这种情况下,雇主可能需要支付额外的工资或提供其他补偿措施。然而,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工作时间的限制,或者双方已经达成了另外的协议,那么超出4小时的工作时间可能是合法的。为了确保自身权益,建议您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与雇主进行沟通,以确定是否存在违反工作时间限制的情况,并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
    结语
    根据提供的信息,兼职合同属于劳动合同,兼职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签订劳动合同或订立口头协议,并且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终止用工时,用人单位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非全日制用工是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根据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也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具体合同条款和双方约定,是否违反了工作时间限制需要进行具体分析。建议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与雇主进行沟通,以确保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一条 【加班】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二条 【劳务派遣单位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条 【劳动者的赔偿责任】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7 23:5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