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手写租赁合同的有效性如何? |
释义 | 手写的租赁合同的有效性与合同订立主体的民事行为能力和真实意愿有关。只要合同双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并且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手写的租赁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义务,导致合同未生效,其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但如果合同的法定生效条件仍有可能实现且另一方当事人愿意追求合同生效,法院可要求其办理手续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一、手写的租赁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1、手写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要分情况而定。 2、当合同的订立主体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没有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而且合同中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内容的,该份手写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3、法律规定:《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二、合同成立未生效有什么法律责任 1、一方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积极履行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作为义务,能作为而不作为,致使合同的法定生效条件未成就,其行为违反了成立有法定生效条件合同当事人应遵守的义务,也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此时合同应认定为未生效,如果合同的法定生效条件客观上已不具有成就的可能,合同最终不能生效,对负有积极作为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作为义务的行为应按缔约过失责任来处理。 2、但若合同的法定生效条件在客观上仍有成就的,另一方当事人也愿意追求合同生效的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另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判决另一方当事人自己办理有关手续,对方当事人对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的实际损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负有积极作为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作为义务的行为仍应按缔约过失责任来处理。 结语 手写的租赁合同的有效性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只有当合同的订立主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没有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并且合同内容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时,该手写的合同才是合法有效的。根据《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包括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若合同未生效,一方当事人不积极履行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义务,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然而,若合同的法定生效条件仍有成就的可能且另一方当事人愿意追求合同生效,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费用和损失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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