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理机构 派出所 办理地点 拟落户地派出所 办理期限 自完备手续派出所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 办理所需证件 1、转学:省级高教主管部门的正式批准文件、转入学校接收证明、户口迁移证; 2、退学:学校正式批准文件、户口迁移证、原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 服务对象分类 个人,本国公民 申报条件 高等院校学生(含研究生)、普通中等专业和技工学校的在校学生在校期间转学、退学的 办理流程 拟落户地派出所受理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时间(节假日、双休日期间市区及县(市)城区派出所户籍业务正常受理,其他农村派出所可预约受理) 咨询电话 所属公安分局户政科:历下分局:85084060市中分局:85084616槐荫分局:85085054天桥分局:85085678历城分局:85086079长清分局:85086582高新分局:88871253 收费标准 财政部《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2]97号)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户籍管理有关证件收费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2006]231号) 户口迁移证(仅限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每张5元
该内容由 吴海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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