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给工程提供材料的一方提供的材料数量少于合同约定的数量的,材料的买方有权要求对方补足缺少的部分。如果双方就此产生纠纷,属于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解决合同纠纷。但是此类纠纷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如果超出诉讼时效再起诉,一旦对方提出时效抗辩,权利人的权利很可能就无法实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 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 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 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