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车子被撞交警迟迟不处理,可以通过向交警部门的上一级部门来反映情况,投诉举报或者直接向法院诉讼。即使报案人没有对公安机关的不作为行为作出申诉,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三个月以内未侦查终结的,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向公安机关发出立案监督案件催办函,要求公安机关及时向人民检察院反馈侦查工作进展情况。 交通事故赔偿处理程序如下: 1、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