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什么是借据,借据的书写格式是怎么样的 借据是个人或单位借用个人或公家的现金、财物时所写的凭证性的一种应用文。借据也称借条。 借据(条)是人们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经常使用的一种应用文。 借据从发文的角度看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个人在借他人或单位的钱物时向对方所写的借据或借条;另一类是单位向个人或其它单位借钱物时所写的一种凭证性借据。 同理,若从钱物的借出方看,借据也可分为写给个人的借据(条)和写给单位的借条(据)两种。 借据的格式写法 借据的写法一般来讲包括三部分。 (一)标题 借据的标题可以由两种方式构成: 其一,直接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写上“借条”或“借据”字样。 其二,在第一行空两格后写上“今借到”作为标题,而正文的其它内容放在下一行顶格写,其实这是一种省去标题的借据的写法。例: 今借到 刘志东同学的《辞海》(上册)壹本,一月后送还。 此据 借书人:周水刚(签名盖章) ×年×月×日 (二)正文 正文要写明下列一些内容: 首先,从哪里得到了什么东西,数量多少。要写出所借的钱物的数目及物品的品种、型号、式样、规格等。借出方也需写清楚。从单位借出的钱物要写上所为何用。 其次,写明归还的具体日期或大致时间,有较为复杂的情况,则要写明具体归还的方法。 (三)落款 要写上写借条者的单位名称和经手人姓名或借方个人的姓名。必要时需加盖公(私)章,以示负责。单位、个人名称前一般写上“立据人”或“借款人”字样。 在署名上还要写上借钱物的具体时间。年月日要写齐,不要只写月日。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