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举报交通违法有三种办法: 1、可以拨打交通违法电话122,电话举报。 2、登录当地的交通网的举报交通违法专栏,写出自己的举报对象。 3、邮寄举报信件到交管局秩序处。 为方便交警部门取证,最好是在行驶前或者行驶过程当中进行举报。 可以向驾驶人和车辆户籍所在地公安交管部门进行举报。 一、违法拍照包括: 1、闯红灯、违规变更车道、压线、违停等现象; 2、开车不系安全带、开车吸烟或者打电话玩手机; 3、不礼让斑马线上行人、会车不关闭大灯等不文明驾驶行为。 二、电子交通拍照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摄像加闪光灯,主要拍摄闯红灯、压线、逆行等; 2、电子抓拍是雷达测速,像素特别高,能清楚车内情况,包括有无按照规定系好安全带、拨打接听电话等; 3、违章停车抓拍,主要是违法停车拍照,200米左右的有效范围,能进行自动对焦,另外违停会保留一张照片并罚款2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