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主客观相统一的定罪原则? |
释义 | 律师解析: 劳动合同没有到期,离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但是需要劳动者提前三十天递交辞职报告,以使用人单位提前做出用人安排,及时补足新员工,交接工作。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双方也约定了服务期或者劳动者辞职以后违反了竞业限制的约定,在这种情形下,劳动者辞职才需要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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