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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担保无效的几种情形
释义
    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有些部门和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就是说没有担保资格。国家法规规定,学校、医院等社会福利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因为这些部门和机构从事的是社会的教育和福利工作,其财产为国家所有,与此同时,这些部门的工作又具有不可中断性。不可能因为其进行担保而将其财产执行而造成学校停学,医院停诊。
    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最高院1994年4月15日发出的《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以下简称《保证规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同意,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一、债券担保人必须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债权人必须符合的条件如下:
    1、具有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公民可以作为担保人;
    2、国家机关不得担任担保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转贷的除外;
    3、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如学校、幼儿园、医院等,社会团体不得担任担保人;
    4、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担保人;
    5、业法人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银行等金融机构或企业为他人提供担保。
    二、公司不能担保的情形有哪些?
    公司法人担保的条件如下:
    1、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作出决议。
    2、不得突破公司章程规定的限额。
    3、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必须经股东会决议,且在决议表决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不能担保的条件为:
    1.学校、幼儿园、医疗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能担任担保人。
    2.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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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21:0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