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权交易所的竞买人是 |
释义 | 法律分析:买受人是竞买人之一,最后竞拍成功的人才能称之为买受人。 竞买人是参加拍卖活动,具有购买标的意愿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买受人是竞买人根据拍卖规则逐级竞价,最后以最高应价够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 竞买人: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竞买人可以自行参加竞买,也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参加竞买。 竞买人有权了解拍卖标的的瑕疵,有权查验拍卖标的和查阅有关拍卖资料。 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 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 买受人: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 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买受人未能按照约定取得拍卖标的的,有权要求拍卖人或者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买受人未按照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应当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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