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和别人老婆生了孩子,孩子户口如何上 |
释义 | 1、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到婴儿母亲或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2、派出所审核后,办理出生登记。准备的证明有: 1.计生部门的“准生证”。 2.小孩在医院出生的出生证明。 3.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持以上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即可。一般花不了多长时间即可办理完毕。注:最好为孩子办理户口快一些,因为一旦丢失某一证件,办理起来就相当麻烦了。费用大约不到100元,一个月后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关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的确定。首先由父母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可起诉至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商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一是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即使是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法院也应查实双方是否符合上述依据。 一、请问,夫妻离婚小孩抚养费标准是 离婚后小孩的抚养费的多少和负担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判决。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父母双方也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除外。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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