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1994-2003:等级保护政策环境营造 1994年,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 2003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27号),明确指出“实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 2.2004-2006:等级保护工作开展准备 2004-2006年,公安部联合四部委开展涉及65117家单位,共115319个信息系统的等级保护基础调查和等级保护试点工作,为全面开展等级保护工作奠定基础。 3.2007-2010:等级保护工作正式启 2007年6月,四部门联合出台《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 2007年7月,四部门联合颁布《关于开展全国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通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履行安全保护义务”。 第三十一条 对于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实行重点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