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人员领工资必须去签字吗 |
释义 | 不是必须去。员工离职,单位需要在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结清工资,如果没有在之后发放,员工无法来领取是可以委托他人代办的。同时员工可以直接电话向工作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单位支付工资即可。如果公司说必须本人签字才可以发放剩余工资,劳动者可以选择合法方式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 1、提交立案材料:需要提交书面的仲裁申请书,申请劳动仲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还需要提交劳动仲裁的证据,如果申请方式公司的,需要提交公司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明等信息。 2、受理:仲裁委员会一般会在收到提交的立案材料之后5个工作日左右,作出对这个劳动仲裁申请的受理还是不受理的决定。如果决定受理,会在作出决定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劳动仲裁申请书副本送到申请人手中,如果决定不受理,仲裁委员会会说明不受理的理由。 3、开庭:如果申请被受理,会进入开庭的程序,在开庭之前的5天,仲裁庭会将开庭的日期,地点等信息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不到庭的,申请人作撤诉处理,被申请人做缺席的裁决。 4、调解:在调解的时候,在事实清楚地基础上一般是进行金额上的调解,双方达成一致的,由仲裁庭制作调解书。 5、裁决:裁决是双方当事人在调解的时候没有达成一致,仲裁委会在开庭之后给双方出具裁决书。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执行:执行调解和裁决的决定,如果不履行裁决书或调解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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