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交易一定要订合同吗 |
释义 | 公司交易并不是都签订合同的,但签订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能够得到保护,不签订合同容易发生纠纷。因此建议进行公司交易时签订合同,以减少相关的纠纷。 一般情况下,合同的成立是以接受的生效为条件的。但在有些情况下,签订书面合同却成为合同生效的条件。 一、分公司有权对外签订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只要是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的合同即为有效。 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 而且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就是并不一定需要盖总公司公章,可以盖分公司自己的公章。 分公司的存在,就是为了帮总公司开拓市场,方便总公司的经营,并不是事事都需要过问总公司的,如果分公司连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都没有,那就不符合总公司设立它的初衷了。 二、合同还需要法人代表签字吗? 合同一般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在存在法人的情况下,合同的签名需要法人的代表人签字,这样其合同才能够合法生效,而公司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也可以授权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相应的权利义务由公司享有和承担。因此一般情况下都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从而代表公司的意志。 三、成立的合同如何是有效的 合同成立后,必须符合法律要件才能产生约束力,具体如下: 1、当事人有与协议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包括合同行为能力和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这是当事人了解和把握合同的发展状况及法律效果的基本条件。 (1)自然人签订合同,原则上须有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不得亲自签订合同,而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 民法典有一个例外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签订纯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 (2)对于非自然人而言,必须是依法定程序成立后才具有合同行为能力。同时还要具有相应的缔约能力,即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部门授予的权限范围内签订合同。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缔约人的表示行为应真实地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即其效果意思与表示行为相一致。 意思表示不真实,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在一般误解等情况下,合同仍为有效。 (2)在重大误解时,合同则可被变更或者撤销。 (3)在乘人之危致使合同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合同可被变更或者撤销。 (4)在因欺诈、胁迫而成立合同场合,若损害国家利益,合同无效;若未损害国家利益,合同可被变更或撤销。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一般来说,合同成立时就生效。 4、当事人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生效的时间,比如到一定期限后生效,或一个条件满足后生效,成为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四百七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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