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到公证处办理出生公证所需材料:当事人身份证、户口簿;出生证明或医院根据出生记录出具的证明;党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出生证明;待业、辞职、失业人员的档案部门,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学校出具的证明学生在校地点;近期正面免冠照片3份。 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七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1、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2、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3、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4、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5、申请的日期;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