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和文件; 2、中小企业办公室非公处审查; 3、中小企业办公室非公处打印许可证; 4、省经信委办公室盖章。 融资性担保机构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应携带下列材料: 1、监管部门审批文件; 2、融资性担保机构介绍信; 3、经办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验资报告和章程; 5、审计报告和章程; 6、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颁发、换发、注销等由监管部门依法办理。 法律依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向监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和业务范围等事项。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章程草案。 (四)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股权结构。 (五)股东出资的验资证明以及持有注册资本5%以上股东的资信证明和有关资料。 (六)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 (七)经营发展战略和规划。 (八)营业场所证明材料。 (九)监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