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市政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是什么 |
释义 | 1、对施工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对施工材料、施工方法及实体质量随时进行抽查。 2、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制、严重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予以制止,并令其停工或返工。 3、若发生质量事故时,负责及时上报公司主管部门,参与分析事故原因,参与制定处理方案,监督检查方案的实施。 4、参与公司组织的质量、贯标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事业部例会上通报,配合公司迎接上级质量部门的质量检查。 5、督促协助项目部每月按时上报质量统计报表及其它报表。 6、对施工中易发生的质量通病,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详细交底,并监督检查。 7、坚持按图纸施工,工程设计变更一律以单位局面通知为准,任何口头通知无效。 8、在项目经理部专门设立工程技术处,对各项工程进行技术负责把关,每道工序制定岗位职责,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 9、严把材料进场,把好复检、抽检,确保材料质量,对混凝土搅拌用料的数量和质量应严格控制,保证混凝土按照《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中的配合比进行配制,确保混凝土的强度和质量。 10、严格贯彻技术交底,技术复核、自检互检和隐蔽工程验收等技术管理制度。技术检查复核的基本内容有:定位轴线尺寸,设备埋件位置等。 一、工程质保期怎么确定?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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