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合同丢失怎么办 |
释义 | 拆迁合同丢了,可以带上当事人的派出所户籍证明,身份证,拆迁补偿协议上所列的被拆迁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等证明性的文件资料,到当地拆迁办,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借用复印一份或者委托律师启动调查程序。 一、办房产证需要什么材料?如何办理? 房产是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办理房产证需要下列材料: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4.完税凭证。 5.身份证复印件。 6.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7.已婚的需要婚姻证明复印件。 如何办理: 在办理房产证过户时要登记信息验证和合同协议验证手续,再到房地产窗口进行办理评估手续,还要到公证窗口进行办理公证手续等,需要带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以及复印件,最后再到产权登记窗口进行发证手续就可以了,这个房产证是购房者取得房屋合法证明权证。 二、房屋拆迁补偿公证该怎么办理 办理房屋拆迁补偿公证申请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件(法人要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代管人、管理人要提交代管权或管理权资格证明)及其复印;(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他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3)区、县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4)拆迁主管部门公布的拆迁公告、建设章程及方案等;(5)被拆迁房屋的产权或使用权证件及其复印件;(6)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文本;(7)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第四条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权属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业务上受同级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八条房屋拆迁批件及补偿安置协议书属于房地产权属档案归档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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