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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房产的分割协议
释义
    男、女双方如果办理离婚后,想重新进行房产分割的话,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对离婚协议已经分割的房屋重新分割的:双方办理协议离婚后,离婚协议即产生效力。此时,如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想要重新对于已经处理的房屋进行分割,可以重新书写财产协议,写清目前房屋归谁所有即可。2、对离婚协议未涉及的房屋进行分割的:因为离婚协议中并未涉及房屋的分割,因此如果房屋系夫妻婚后共同财产,此时房屋性质不会发生改变。双方若达成一致的房屋分割意见的话,也是通过书写财产协议的方式进行,写清房屋归谁所有。当然,以上两种情形,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房屋分割意见的话,只能通过起诉至法院的方式解决。
    一、婚前财产婚后加上名字是否有用
    婚前财产婚后加上名字有用,婚前财产婚后加名的话,财产就可以成为夫妻共同财产。被加名字的一方有权在离婚时申请对房产进行分割。夫妻双方能够就房屋的分割问题达成一致的按照协议分割,不能达成一致时,由法院进行房产分割,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对房屋进行分割。
    二、约定给子女后未办理房屋登记可以反悔吗
    约定后,男女双方都反悔。将房产约定给子女后在未办理登记之前,男女双方都反悔,并对房产权属重新进行了约定。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因为未将子女的产权记载于登记簿,只是产生合同效力,未产生物权效力,离婚协议只对协议中俩人产生限制作用,双方达成新的协议,新协议发生效力,如果需要进行房屋登记,按照新协议办理即可,也就是前文中说的,即使法院不予支持了,但登记部门不需要进行把关,按照申请人意思登记即可。
    约定后,男女一方反悔。一方反悔要求将约定给子女的房产重新约定,另一方不同意,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即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不得单方进行变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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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1:3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