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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员工去上班的路上出车祸,老板需要承担责任吗?
释义
    在上班的路上,出了车祸,这也算作工伤,所以作为老板来说也是要负责任的。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也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所以老板也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
    一、下班途中车祸算工伤吗
    下班途中发生车祸不一定算工伤,如果该职工在车祸中不负主要责任的就属于工伤范围。在公安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写明职工所负责任为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者不承担责任的,一般属于工伤。如果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该职工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工伤职工不属于工伤。因此也不可以获得相应的工伤待遇。
    二、车祸造成工伤怎么认定
    车祸如果是发生在上下班途中,且非本人主要责任,即可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上下班途中碰上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
    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可认定为工伤,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
    第二,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
    第三,必须是本人不是全部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
    第四,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
    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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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22:3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