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首套或名下没有房产去购房:90平以下的通常居处是1%的契税,90平——140平通常居处1.5%的契税,140平以上及非通常居处3%的契税;不是首套房的不论通常还对错通常居处都是3%。 1、自己收买通常居处,且该居处为家庭居处的: (1)所购通常产品居处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依照1%实行; (2)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的,税率折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2%; (3)所购居处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依照4%征收。 2、收买非通常居处、二套及以上居处,以及商业出资性房产,均依照4%的税率交税。 享受契税下调的通常居处应一同满意以下3个条件: 1、居处小区修建容积率在1.0以上; 2、单套修建面积短少144平方米或套内面积120平方米以下; 3、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等级土地上产品居处均匀交易价格的1.2倍以下契税征收规范。 法律依据:《契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