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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次责人伤
释义
    1.事故处理:事故发生后务必第一时间先向交警部门报案,并向保险公司报案。尽量保留事故现场,如伤者伤情严重,则应先拨打120救人;
    2.事故调解及费用:等对方治疗结束,约定时间与保险公司、交通队协商调解,协商一致,现场出具调解书;
    3.提交办理索赔所需证明材料;
    4.损失理算、赔付;
    5.争议处理。
    一、机动车逆行撞到了行人该如何处理
    (一)出了事故不要害怕,立刻打110和保险公司.对方伤重请直接播120,你留在现场等交警.
    (二)如果事故损失金额不大且双方对责任没有争议的,首先应该尽量对现场拍照后先行转移到不影响他人通行的地方,避免造成交通堵塞。之后应立即向交警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事故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进行定损。在车辆修理或进行治疗后,再根据交警认定的责任进行处理赔偿。
    (三)如果双方对事故责任或原因有争议的,应保护好现场并用时报警并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一般程序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进行定损。在车辆修理或进行治疗后,再根据交警认定的责任进行处理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二、交通死亡事故处理程序有效期是多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处理交通死亡事故,一般整套流程共分八步,如果是责任明确的事故,所耗时间不超过2个月。关注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尽在易通往。
    (一)报案
    事故发生后,事故各方车辆最好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报案;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送往医院,除非事发地段比较荒凉或者无车经过,尽量不去挪动事故车。注:若使用事故车将伤者送往医院,将造成事故责任无法认定。
    (二)现场处理
    交警部门到现场调查取证,并暂扣事故车辆,当事司机《驾驶证》和事故车辆《行驶证》。一般情况下,交警处理的事故保险公司查勘人员无需再到现场查勘。
    (三)责任的认定
    交警部门根据事故情况进行责任判断,并向当事各方送达《责任认定书》;如当事各方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应在收到《责任认定书》十五日内向交警部门提出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四)治疗伤者
    1.伤情诊断
    医生对伤者进行检查,出具《病历》和《诊断证明》,并作出是否住院治疗的决定。
    2.住院治疗
    医生对伤者进行治疗。
    3.出院手续
    主治医生认为伤者无需再住院治疗的,伤者应办理出院手续开具《出院证明》,内容要包括出院后的注意事项、休养时间、护理时间,以及护理人数。主治医生认为伤者无需再住院治疗的,而伤者却拒不办理出院手续,赔偿义务人应通知交警部门,从主治医生证明伤者可以出院之日起,该费用赔偿义务人可不负责赔偿,保险公司也不会赔偿。如伤者出院之后需继续治疗的,医生出具《继续治疗费用预估证明》,合理的费用保险公司可以赔付。
    4.伤残评定
    伤者治疗结束后,可以到相关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如达到伤残等级,应取得《伤残等级证明》
    5.医疗担保和预付费用
    当肇事各方无法承担医疗费用时,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预付医疗费用,凭医生出具的《医疗费用预估证明》和已交费用清单,可借此获得不超过所需费用50%的预付款。
    6.医疗核损
    保险公司在伤者治疗期间,会派医疗核损人员到医院及交警大队了解伤者的受伤情况和治疗情况,对治疗费用进行预估和监督。
    (五)车辆定损修理
    1.将车辆送抵定损中心并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及时定损;
    2.修理厂修车;
    3.车主提车;
    (六)交通事故赔偿调解
    1.
    伤者治疗结束后,事故各方可到交警大队申请办理赔偿调解手续,也可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及交警大队都会根据事故各方提供的证明材料依据相关赔偿标准和法规条款进行赔偿调解,当事各方如果不服,可按时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涉及到保险赔偿的事故,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可提请保险公司作为第二被告或第三人(厦门岛内法院只允许保险公司作第三人。岛外可以作被告)。
    (七)提交单证进行索赔
    付清相关费用,收集索赔资料交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八)损失理算
    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后进行理算,以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九)赔付
    保险公司财务人员会根据理赔人员理算后的金额,向车主指定帐户划拨赔款。
    三、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的须知事项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除赔偿抢救期间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知道一些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出险报案具体内容:
    1、速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2、同时速向保险公司报案(48小时内)。
    注意事项:一是务必保留事故现场,二是尽早报案。
    (二)损失确认具体内容:
    1、向保险公司咨询有关第三者或车上人员死亡的赔偿标准。
    2、到事故处理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和事故调解注意事项:在责任认定后调解时要核实自己承担的相应经济责任,必要时向保险公司咨询后再认可。
    (三)申请索赔具体内容:尽快收集必要的索赔单证,10天内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一般需提交以下单证:
    1、保险单复印件
    2、出险通知书
    3、损失清单
    4、身份证复印件
    5、行驶证复印件
    6、驾驶证复印件
    7、事故责任认定书
    8、事故调解书
    9、死亡证明书
    10、一次性赔偿凭证
    11、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票据
    12、被抚养人的户籍证明
    注意事项:
    (1)单证务必提供齐全,尤其与第三者相关的有效票据。
    (2)尽早申请索赔,根据保险法二年内不提供单证申请索赔,即作为自愿放弃索赔权益。
    (四)领取赔款具体内容:根据保险法保险公司一般在10天内通知您领取赔款,携带身份证,领取赔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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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5:5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