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饲养动物对他人造成损害 |
释义 | 饲养的动物对他人造成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在归责上,不适用于动物园动物造成损害的过错推定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只有当被害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害时,饲养人或管理人才能免除或者减轻责任。如果饲养的动物是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或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受害人有重大过失,不能减轻饲养人或管理人的侵权责任。动物饲养人通常是动物的所有人,动物管理人是动物所有人以外实际控制和管理动物的人,但按照用人单位的指示或接受劳务方要求照顾动物的人不属于动物管理人,占有辅助人不属于动物管理人,用人单位或接受劳务的人仍然承担动物造成损害的责任。 一、动物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二、代养的狗咬人谁的责任 代养的狗咬人应当是由动物的饲养者和管理者承担责任。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由此可见,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是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在大多数场合,动物饲养人、管理人与所有人是重合的,但恰恰在寄养的情况下,其饲养人、管理人与其所有人相互分离。因此,虽是朋友寄养的宠物,但作为饲养人、管理人仍然要对此构成的损害承担过错责任。另外,如有证据证明该损害是由受害人或第三人的过错造成,那么不必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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