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还本销售增值税按实际售价计算,还本销售的目的主要有促销和筹资两方面。前者是为了将大量的积压产品销售出去,以便回收资金转投优势产品,或者是通过扩大销售额提高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还本销售是企业销售货物后,在一定期限内将全部或部分销货款一次或分次无条件退还给购货方的一种销售方式。由于该种销售方式对消费者存在还本的吸引力,而且销售企业还能在短时间内实现较大的销售额。因此,近年来不少企业从不同的目的出发采用该方式销售货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以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增值税收入的实现,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以货物发出的当天确认增值税收入的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增值税收入的实现,在收到销售货物款或者取得取得销售款证明的当天确认。先开具发票的,在开具发票当日确认增值税收入的实现。相应的,回购时会扣除购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