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户口被注销了常用的那个能恢复吗 |
释义 | 不能恢复一个常用的,只能两个都注销。双重户口不会同时注销当事人的两个户口,而是必须注销本人后办理的户口本及对应的身份证。 一、人口普查可以随便注销户口吗 不可以,双重户口的当事人必须注销本人后办理的户口本及对应的身份证: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 2、当事人双重户口的,应带上本人后办理的户口本(对应的身份证)原件,去该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 3、书面说明该户口的形成原因,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销户手续,否则将根据本条件第20条的规定处理,并且该户口本会被派出所“冻”结。 4、《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5、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二、注销户口保留身份证复印件 注销户口保留身份证:办理户籍注销时,当事人身份证可以保留,你可以在办理注销户籍时说自己身份证丢失,就可以留着你的身份证。r当事人注销户籍时,会给当事人户口本的户口页盖上《户籍注销》的戳记,然后把户口本和户口页还给当事人。 三、户口注销注销时需要带什么资料 一、出国定居人员户口注销:凭出国护照、户口本直接到户口所在的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同时收缴身份证。二、参军入伍户口注销:凭入伍通知、户口簿、入伍人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三、死亡人员户口注销:1、正常死亡的,持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火葬场出具的火化证明、户口本、死亡人居民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2、居民非正常死亡的,需持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或火葬场的火化证明、户口本和死亡人居民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3、无上述证明的,可以凭村委会、居委会证明或单位证明,经辖区民警核实后给予注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每个公民都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当事人双重户口的,应带上本人后办理的户口本(对应的身份证)原件,去该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书面说明该户口的形成原因,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销户手续,否则将根据本条件第二十条的规定处理,并且该户口本会被派出所“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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