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有很多: 1、工资发放记录,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 2、考勤卡、工作证等; 3、社保缴纳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4、工作记录、出差的相应证据等。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