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不受理理由不当 |
释义 | 劳动仲裁不受理的处理方式要分情况确定: 1、如果是因为向没有管辖权的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而不受理的,则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如果是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而不受理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如果是由于不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或者超过仲裁时效而不被受理,则只能通过其他方式解决纠纷,如起诉。 一、我国的民事合同纠纷找什么仲裁? 我国的民事合同纠纷的仲裁地点是根据不同的民事合同的纠纷情况来确定的。在我国的民事合同的仲裁规定中,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合同纠纷通过仲裁解决的,合同中应该约定仲裁的管辖法院,如果协议没有约定的,申请仲裁是不受理的。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二、劳动仲裁时效到期咋办 误过仲裁时效只是表明了劳动者失去了“胜裁权”,不能通过仲裁的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还有“胜诉权”——即便超过仲裁的法定时效,劳动者也能就该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此类实务问题要注意以下问题: 1、应当确定当事人的仲裁申请是否超过了时效期间,是否存在时效中断或者中止的情形,是否属于因拖欠劳动报酬而发生的争议,在职劳动者因拖欠劳动报酬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2、如果当事人的仲裁申请确已超过时效期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通知书。 3、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9条,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对此应当受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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